“我很感谢检察机关组织的这场听证会,我不会辜负大家对我的帮助,我会努力以实际行动为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日前,社区矫正对象沈某在“社区矫正对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常性外出权益保障”听证会上说道。
沈某是本市某服装企业的生产、运营负责人,该企业委托一外地工厂进行服装生产加工,沈某有定期离沪至外地工厂实地检验、现场指导的现实需求,以确保企业正常运营。
因此,沈某向黄浦区司法局提交了经常性外出申请。为准确把握其申请生产经营经常性外出的必要性、合理性,有效防控由此带来的监管风险,该局向区检察院通报上述情况并征询意见。黄浦区检察院在了解相关情况后,通过面谈、审查法律文书、调阅档案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并决定召开检察听证会。
听证会上,黄浦区检察院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及听证需要解决的问题,沈某就申请经常性外出的理由进行了陈述,街道司法所、区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分别就沈某的犯罪情况、监管表现作了说明,对其申请经常性外出的正当性、可行性和监管风险作了分析。由两名人民监督员和一名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围绕焦点问题向听证参加人提问,并开展独立评议。最终,沈某的申请得到听证员一致认可。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规范和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经常性外出审批管理工作,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召开社区矫正对象生产经营经常性外出权益保障工作会议。会上,双方签署了《关于推进黄浦区社区矫正对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常性外出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旨在法律的框架内,妥善化解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与企业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规范审批管理,简化审批手续,对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生产经营经常性外出审批、以及外出期间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作出细化规定,建立动态评估、外出审批听证等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以检司协作配合,推动社区矫正和检察监督同步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黄浦区检察院将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能动履职,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治保障。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