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为帮助被外省市高校录取的上海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本市提供了赴外省市高校学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项目。近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启动开展2024-2025学年上海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
申请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学生本人入学前具有本市户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外省市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2024年7月10日至8月24日期间登录上海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入口进行网上信息注册,完成在线预申请。预申请成功后,根据系统提示,持申请材料于规定的集中受理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上海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式申请手续。集中受理时间为2024年8月中下旬的周六,个人具体前往办理正式申请手续的日期,根据预申请后系统推送日期为准。集中受理点设在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内。
新民晚报记者 王蔚
编辑: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