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山区召开2024年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暨行政检察协调小组会议。会上,宝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孙琳与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区委依法治区办副主任黄一欣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法治督察与行政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是全市首个区级层面法治督察与行政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是落实最高检、司法部工作交流会商会纪要精神的具体举措,有助于加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间的衔接协作,凝聚法治督察和行政检察监督合力,助推更高水平的法治宝山建设。
《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建立健全机制。依托区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平台,建立法治督察和行政检察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建立线索移送等衔接机制,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智能化方式,实现双方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开展会商研讨机制,努力形成法治共识和工作共识。
深化业务协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区委依法治区办加强统筹协调,对重大敏感案件组织专题会商,协调第三方专业力量助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做实检察建议“办复”工作。区委依法治区办通过“多方见证建议送达——开展法治督察——发出提示督办文书”,闭环参与检察建议“办复”全过程。
此前,宝山区检察院已在积极参与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道路交通领域行政违法行为专项监督工作等方面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行政单位依法履职。
下一步,为不断深化法治督察与行政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宝山区检察院将从以下方面持续做好“后半篇”文章:一是不断丰富落实举措。落实《意见》中的联席会议、线索移送等衔接机制,采取专题研讨、交流座谈等方式,持续探索法治督察与行政检察监督的衔接配合,不断拓宽监督思路,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二是着力培育典型案例。积极宣传衔接配合工作中的亮点特色,共同挖掘、提炼、总结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经验做法的推广运用。三是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及时掌握相关工作进展,确保法治督察与行政检察监督衔接配合工作顺利推进,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通讯员 王韵怡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