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李一能 通讯员 孙晓光)随着国际交流日益普遍,跨国婚姻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身边,然而,有人却充当“国际红娘”非法牟利,危害国(边)境管理秩序。2023年3月初,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多名y国籍女子与本市户籍男子以假结婚为由骗取团聚类居留许可,遂立案侦查,并于同年3月21日将犯罪嫌疑人金某、pham等人抓获到案。经申请,本案由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金某与其y国籍妻子pham (下文称范某)2017年相识,随后结婚生子,范某在上海经营餐馆,金某从事服装贸易等生意。2019年的一天,范某的y国籍朋友a到家中做客,闲谈间表示也想长期在上海留居,目前所用商贸签证期限较短,就问金某是否有合适中国男士能介绍认识。金某便介绍了中国籍男子李某,后来李某与a 结婚并申领到r居留许可,实现“长期留居”。
此后,范某觉得这样介绍y国女子与中国男子结婚“有钱可挣”——如果顺利办理可长期留居的探亲签证,则向y国女方收取“结婚费”和生活费。于是夫妇二人分工合作,共同“捞金”。范某负责联系长期留居需求的y国女子,金某则“物色”愿意配合“假结婚”并赚取“生活费”的中国男士。2019年两人共“撮合”了4对“中外夫妇”,每成功一对范某向y国籍女方收取“结婚费”,此外,y国籍女方还需要通过金某向她的中国丈夫支付“生活费”。
我国刑法第三百二十条规定,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检察官介绍,表面看来,范某、金某似乎是“国际红娘”,在y国籍女子和中国男子“牵线搭桥”,介绍双方当事人在中国合法登记结婚,但根据同案关系人及其他证据证实,范、金两人分工合作,介绍婚姻只是其犯罪手段中的一环,二人收取 “结婚费”实际上是y国籍女获取居留许可签证的对价。
本案中涉案y国籍女子有在华实施不法行为的情况。根据我国出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签证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外国人,不予签发签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并且不准入境。涉案y国籍女子想要办理居留许可签证的目的并非来华与家人团聚,范某、金某明知其真实目的,仍有偿帮助骗取签证,其行为不仅妨害了我国国(边)境管理秩序,还极易引发其他社会治安管理问题,其二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综合研判,奉贤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范某、金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策划、安排y国籍女子与中国籍男子以“假结婚”的方式,非法获取居留许可签证,使y国籍女子达到长期居留中国的目的,其二人行为实质上属于变相的出售居留许可签证,有偿帮助他人骗取出入境证件,属共同犯罪,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出售出入境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二人提起公诉。
近日,奉贤区法院经审理,以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判处范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判处金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涉案相关y国籍女子被取消签证并驱逐出境,涉案中国籍男子根据犯罪情节,有的被处以行政处罚,有的因犯出售出入境证件罪被判处相应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