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日,《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加强本区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整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普陀城管机动中队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暖春一号”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促进本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须实名从业,并办理从业信息卡。针对此项条款,在今年的整治行动过程中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检查时通过“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平台”查询商家是否履行实名制,对未办理从业信息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还会进一步查处。“加强对房地产从业人员资质的检查,是为了督促房地产经纪机构更好地约束监督从业人员,加强行业从业人员的自律,培养遵章守约的意识,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执法人员正在店内检查从业人员实名制情况
而针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入职门槛较低、人员流动性较强、部分房地产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更新不了解,导致违法行为频发等问题,普陀城管机动中队执法人员将宣传融入执法过程中,在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检查时,将《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指导,提升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合规意识,从根源上降低了违法行为的重复发生率。
向工作人员宣传《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
“我们城管中队成立了专班小组,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划分执法区域,4个执法组对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梳理和摸排,建立‘一店一档’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据了解,近三个月的行动中,普陀城管机动中队共计检查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119家,立案37起,其中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13起、房地产经纪人未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12起、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办理登记备案6起、住房租赁企业未办理登记备案2起、房地产经纪机构未为从业人员办理从业信息卡4起。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检查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是一项长期的、持之以恒的工作。“我们城管中队已启动‘惊蛰二号’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我们将全面分析排查‘暖春一号’行动中违法违规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搭建‘案例分析’交流平台,建立问题清单分类建档案,分析研判新情况、新问题。”普陀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普陀区城管执法局将进一步探索新的联动监管机制,与区房管局、区市场监管、区拆违办相互协作,加大对群众举报投诉、以及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已经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风险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效遏制房地产市场乱象,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安全感、获得感。
刘阳